关于发布电子税务系统2024年2月

为拓展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税务总重庆市税务于2024年2月对电子税务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信息查询、单位社保费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汇总作废、汇总冲红、申报校验6个项目。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登录电子税务后通过办税页面右下角“咨询”功能进行咨询或向主管税务咨询。

特此通告。

2024年3月7日

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系统

一、落实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0号)文件,具体优化内容如下:

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3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5月4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3.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4.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二、新增信息查询功能

电子税务网厅新增自然人身份纳税人信息查询功能。自然人可根据号、开票月份查询购方(受票方)普通(包括纸质、卷式、电子等格式)、数电(电子普通)、通用机打的基础信息。

三、新增单位社保费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及打印功能

电子税务新增单位社保费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及打印功能。单位社保费缴费人可在电子税务“我要办税-单位社保费-查询统计”下,选择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等查询条件,查询对应属期已缴费明细,同时可点击打印明细按钮,将勾选中的已缴费信息打印出来。

电子税务新增“汇总作废”功能,纳税人在“开具类型”系统弹框中选择“已取票”进入模块,手工选择领取方式和交回方式,可在“前台交回”、“邮寄作废”中选择一种交回方式,系统将根据纳税人选择的交回方式弹出对应的提示信息。

五、新增汇总冲红功能

电子税务新增“汇总红字申请”功能,纳税人点击该功能菜单手工选择领取方式和交回方式,可在“前台交回”、“邮寄交回”中选择一种交回方式,系统将根据纳税人选择的交回方式弹出对应的提示信息。

六、优化申报部分校验规则

1.优化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校验规则,系统支持纳税人“个转企”后对以前数据进行更正,按照对应税款所属期的纳税人身份进行填报规则校验;

2.一般纳税人附表2进项数据新增自动带数功能,系统根据纳税人勾选并确认后的数据进行加工计算,避免因误申报导致进项票无法抵扣。

原标题:《涉及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单位社保费查询打印等,5月电子税务有6项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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